《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启了“依法带娃”时代
家事变为国事。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从传统意义上的“家事”上升为有法可依的“国事”,中国父母正式进入“依法带娃”时代。

阳春三月,学子归来。3月10日,我院未检干警受邀走进临潭县新城镇第一中学,为学生家长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我院未检负责人首先带领教师、学生及家长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重要意义,接着具体围绕“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四点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具有的诸多亮点,如首次清晰界定了“家庭教育”的概念;明确了作为家长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最后用具体真实的案例帮助大家认识和理解。

此次宣讲活动,是临潭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今后我院将继续与有关职能部门多方联系、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树立重视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保护理念,切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