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林主持召开县检察院
2022年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10月28日,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林主持召开了2022年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安排本院近期重点工作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会议邀请了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张洁琼同志列席指导,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副科级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领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报告、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林带头,同部分院领导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张洁琼同志对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院党组非常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会议认真贯彻了县委的部署要求,做到了与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同频共振,既安排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又安排了专题研讨,是一次严肃认真、求真务实的党内政治生活实践。

郭永林指出,党的二十大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彪炳史册的历史性盛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既总结回顾了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历史成就,又规划了清晰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战略性、理论性、指导性很强,是我们党奋进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也赋予检察人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郭永林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把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最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结合集体研学和个人自学,更深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坚持有效能动履职,更实更好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真正做到立检为公、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