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3年第四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4月24日,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3年第四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受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永林委托,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潭红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和中共临潭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书籍部分内容。并安排了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理解把握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中央作出大兴调查研究决策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把握大兴调查研究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调查研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调查研究工作同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
会议要求,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法治保障水平。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大兴调查研究,持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