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人民检察院
联合公安局、司法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临潭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同学们,隐私部位指的是平时我们裤衩和背心遮住的地方,不管是别人看还是摸或者是看别人和摸别人的行为都是不可以的。”“面对侵害,我可以选择告诉信任的成年人,然后报警告诉警察叔叔……” 在临潭县三岔中心小学法治课上,我院未检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讲解案例、组织观看讲解漫画、互动探讨等多种形式为现场小学生带来从认识何为隐私部位到如何避免性侵害的全方位专题授课。同学们积极回答问题,师生互动频繁,课堂气氛十分活跃,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在为学生授课后又为该小学全体教职员工送去一堂强制报告制度专题法治课,为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增强学校及教师的强制报告意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检察干警对强制报告制度制定的背景、设立强制报告制度的意义进行了解读,并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在场教职工讲解了“哪些情况需要报告”、“谁该报告”、“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报告有什么后果”等五个方面内容。


针对我县近年来个别中学发生校园欺凌案件的情况,在临潭县新城一中开展送法进校园,在宣讲活动中我院未检干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结合最高检印发的实际案例,向该校初、高中部1700余名学生及教师讲授了一堂生动、详实的法治课,积极引导同学们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加强自我防范,自觉远离侵害,并告知同学们在遇到危险时应及时寻求帮助、想方设法脱困,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向在场师生讲授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强制报告的法定情形,以及不履行报告职责的法律后果。
县公安局从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整治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学校领导及教师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校园内、外的安全系数。
县司法局邀请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靳雯作了“预防校园欺凌 杜绝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讲座,通过以案释法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类型及其社会危害性等方面的知识,鼓励孩子们远离校园欺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涵盖了我县小学、初中、高中群体,下一步,我院将以多种形式加大法治宣讲力度,以检察之力让每一个“少年的你”携法之“器”护航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