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检察温情,彰显司法为民
--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入户出庭危险驾驶案
为展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精神要求,6月8日,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进行入户出庭公诉,减轻了被告人诉累,彰显了人性化司法。

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临潭县公安局于2021年5月20日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环节,了解到杨某某因事故导致行动不便并身患严重疾病,经传唤无法到案,考虑到杨某某身体状况,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多次深入杨某某家中对其办理取保候审、送达法律文书并进行现场办案,同时为杨某某联系了值班律师,在审查起诉环节前往杨某某家中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杨某某案件提起公诉后,为减轻被告人诉累、保证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我院积极主动同县法院沟通并建议法院到杨某某家中开庭审理此案。

此次检察机关深入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案件,既确保了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又彰显了检察机关文明司法的理念和对被告的人文关怀,加大了对案件的柔性灵活执法,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也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让群众体会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