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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潭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8 09:37:4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7日在临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临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和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履职尽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一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大局来谋划,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圆满完成三月敏感期、疫情防控、全国“两会”和国庆期间的维稳工作。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禁毒踏查、扫黄打非、环境整治和反邪教宣传活动,积极推动法治教育进村社、进学校、进网络,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通过宣传,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运用司法手段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全力做好帮扶工作,积极对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厉打击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制售假劣农资等危害“三农”的刑事犯罪。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为防止因案返贫,我院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助力脱贫攻坚。2020年,向刑事案件中符合条件的受害者发放国家救助金共4.94万元为帮扶村48户群众筹资4.8万元购买农资化肥,支持春耕生产;购买云杉苗木,组织干警与群众人工造林20余亩,并花费1.3万元为人工林做了防护围栏;为4户边缘户、2名贫困大学生发放生活补助6000元,为帮助帮扶村做好疫情防控,捐赠了价值1000元的疫情防备物资;通过消费扶贫方式,组织干警购买帮扶村合作社滞销土蜂蜜200余斤。2017年以来,我院为帮扶村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1万余元,用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三)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生态环境领域,就行政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向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建议均被采纳整改。为防止已整改问题回潮反弹或虚假整改,我院不定期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工作,有效保护了临潭生态环境资源。

(四)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省院州院的具体要求,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全力开展全国部署的“一十百千万”行动和全省部署的“七查七摆”活动,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对已经办结案件开展“回头看”“逐案评查”,确保案件质量。及时总结专项斗争工作经验,建立提前介入等长效机制,为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积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为确保我县民营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疫情期间,组织干警进企业开展复工复产调研、走访、排查13次。在排查中了解到,我县某民营企业在合同签订中因审核不细,被骗39万元致使企业资金链中断,面临破产的情况,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最终为该企业追回了全部被骗资金,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在我院举办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宣传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介绍检察机关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代表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和司法需求。

(六)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以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2020年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其中县监委移送起诉1件2人,州监委指定管辖2件2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检察建议、释法说理作用,认真做好县域社会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在扫黑除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发现开设赌场、高利放贷、聚众赌博等多发的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净化了社会环境。

二、转变理念,着力深耕主责主业

一年来,我们坚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活动,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效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县社会稳定、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四大检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持续用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巩固“百日大提升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刑事检察工作质效。2020年,我院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6件21人,批准逮捕11件14人,不批准逮捕5件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1件66人(其中,未检3件3人),提起公诉46件50人,不起诉14件14人,上报州院1件1人;提前介入侦查42件,监督撤案3件3人,立案监督1件1人,追加漏犯1人,追加犯罪事实1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9人,提出量刑建议42件;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数7件。

---持续用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为使人民群众充分体验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梳理民事审判、执行监督重点,认真开展民事案件复查、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县法院基层法庭2020年生效的 240余件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依法进行了监督,针对民事执行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份,法院采纳并依法予以整改。年度内,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件,经审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支持弱势群体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提起民事诉讼案件1件。

---持续用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在行政检察工作中,结合实际,将监督重点放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上,深入开展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办理的43件行政案件依法进行了审查,针对行政职能部门履职不到位、案件办理程序违法的情形,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整改回复,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持续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文物和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的专项监督工作。一是就疫情期间我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到位,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不规范和各乡镇生活垃圾填埋不及时、污染环境的情况;国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县辖区内农家乐餐厨垃圾处理不规范、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明,经营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九甸峡库区石门乡园里段水域内存在无序养殖、违法养殖,破坏水库生态环境的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建议均在法定期限内整改并回复我院,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资源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二是在严控兰州焦家湾冷冻厂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期间,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开展的冷链食品市场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采样、检测做到“不漏一店、一铺、一人”,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贡献了检察力量。

 (二)统筹做好其他业务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 。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移送起诉案件3件3人(其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件2人),启动特殊程序做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件1人,打击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疫情期间通过网络开展了《开学季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告同学书》《检察官开讲了》等网络法治课堂,引导学生学法、用法、守法,增强了学生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全力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件,其中检察长接访2件,均在“7日内答复、30日内办结”。在接待来信来访工作中,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依法办理,全年未出现涉检上访现象。规范有序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检察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适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4条,辩护与代理预约5人次,重要案件信息公开62件,法律文书公开54件,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加强监督,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对16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纠正脱管5人,漏管3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2件2人;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对刑事裁判涉财部分的裁判、缴纳情况进行监督,发现1起判处罚金,未按期进行强制缴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予以收缴。助力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为促进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规范化、取证精准化,我院对2018年以来全县基层派出所和交警队行政执法及刑事立案活动依法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规范了公安机关执法司法行为。

(三)积极打造亮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作用。作为全州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派驻人员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作用,同时也为提高案件质量,降低“案-件比”发挥了积极作用。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42件,提出引导侦查取证及其他意见建议460余条,公安机关采纳率达95%以上,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诉讼效率,保证了案件质量。

---加强和创新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为提升公众对检察职能作用的知晓度,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准确及时发布更新工作动态。全年发布原创信息400多条,转发各类信息千余条。在全州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中,我院新闻宣传工作位于全州前列,受到省检察院的通报表扬;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干警积极参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办理的典型刑事案件,拍摄了微电影《迷失的牧童》,累计播放量超过5万余次,在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动漫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三、严管厚爱,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一年来,我院着力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提升,持续加强内外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全体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建设。认真组织落实县委、州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目标管理工作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和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要理论,有效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筑牢了干警的政治定力,年度内有6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的表彰奖励。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在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有机结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抓好责任分解,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逐条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按照岗位风险点明确具体要求;加强党员干警党纪党规和廉政警示教育。共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7次,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2次,教育干警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不断拓宽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利用单位过道走廊悬挂名人警句、领导语录、廉洁自律准则等为主题的图文画60余幅,引导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弘扬优良传统正能量,坚守初心使命,营造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队伍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内部监督。要求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制度,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填报。共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17件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人民监督员70余人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法律宣传等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支持。

(四)以对口帮扶为契机,努力提升业务素能为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先后选派干警16人参加了省州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并选派业务骨干到对口帮扶院张掖市院跟班学习,学习先进办案理念和经验,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提升了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州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我谨代表临潭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制约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问题。一是随着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我院“两房”建设滞后,办公办案用房紧张,不能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求。二是司法办案质效有待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对此,我们将在各方的支持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州县委和省州院决策部署,以“落实、稳进、提升”为工作总基调,始终强化政治引领、主动服务中心大局、着力深耕主责主业、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临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把讲政治和讲忠诚贯彻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

二、积极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惩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大局,主动为民服务,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特别是要聚焦和瞄准“六项重点工作”,主动作为,自觉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投身创建“五无甘南”行动,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事实、数据、案例体现临潭检察担当、作为和贡献。

三、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党员干警党纪党规和廉政教育,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警钟长鸣,用身边案例教育提醒广大干警筑牢防腐堤坝,从思想源头上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

四、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立足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正确把握检察监督与检察办案的关系,更加自觉将诉讼监督融入检察办案中,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着力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精心组织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步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把重自强落到实处,努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放心。

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检察服务。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不被蚕食,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农村地区再深化、再落实、再巩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保护好脱贫攻坚事业成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发展主题,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临潭检察事业新局面!